福建:以法為綱,促優提質,努力辦好八閩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書記,福建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 葉燊
辦好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以下簡稱《學前教育法》)頒布,標志著學前教育進入“有專門法可依”的新階段。福建歷來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福建沒有理由不把教育辦好”的殷切囑托,堅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園,以法為綱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筑牢教育強省建設之基。
一、堅持以法賦能,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學前教育法》的豐富內涵
法律頒布后,福建省立即組織教育系統特別是學前教育領域開展多形式、全覆蓋學習研討,深入開展研究闡釋,不斷提升認識水平和法治意識。
一是夯實法律保障、助推普及普惠的根本依據。明確學前教育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從加大普惠資源供給、強化投入保障、明確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作出規定,為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要牢牢把握學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堅持以政府舉辦為主,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讓學前教育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
二是完善教育體系、錨定安全優質的根本指南。明確幼兒園要把保護學前兒童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科學實施保育和教育活動,并對辦園行為、師資隊伍建設、保教活動、課程教學類資源、保教質量評估、督導與監管等提出具體要求。要堅持保育和教育相結合原則,著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三是保護兒童權益、關注教育公平的根本保障。高度重視學前兒童權益保護,專設“學前兒童”一章,全面、全員、全過程保障學前兒童權益,明確學前兒童在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獲得尊重和保護照料以及平等接受教育等方面的權利。特別關注弱勢群體權益保障,明確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殘疾兒童入園爭議解決機制等,確保每個孩子都能享受到高質量、可負擔的學前教育。
四是堅持政府主導、匯聚多方合力的根本方針。辦好學前教育,需要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各方力量協同發力、同向同行。法律規定發展學前教育堅持政府主導,鼓勵、引導和規范社會力量參與,強調家庭對于撫養與教育兒童的義務及其在學前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強化家園共育,多方共同提供適合學前兒童身心發展的公益性教育服務,匯聚家園社協同育人強大合力。
二、堅持優質普惠,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學前教育獲得感
近年來,福建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優供給、強保障、促發展、提質量,努力辦好八閩人民群眾滿意的學前教育。目前,全省共有幼兒園7340所,在園幼兒116.85萬人,學前教育三年入園率達99.39%,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64.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94.97%,16個縣(區)被教育部認定為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
一是以學位供給為基礎,盤活用足“資源庫”。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公辦園建設,2014年以來,改擴建公辦園1970個,新增公辦學位52.73萬個。大力推進城鎮小區配套園治理,2019年以來,全省共摸排小區1882個、配套園1867所,目前已全部完成治理,通過治理新增小區配套公辦園183所、公辦學位28419個。2023—2024年,將城鎮公辦幼兒園結構優化與質量提升工程項目列入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共改造城鎮公辦園374所。
二是以公益普惠為導向,擴大資源“覆蓋面”。先后出臺《關于加強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與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推進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積極引導民辦園加入普惠行列。省級累計下達經費約1.5億元,支持革命老區縣或原扶貧開發重點縣設立巡回支教點,招募志愿者,努力滿足邊遠鄉村適齡幼兒就近入園需求。教育部官網刊發《福建省積極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介紹福建省學前普及普惠工作經驗。
三是以托底提質為目標,著力建設質量達標“新樣板”。積極發揮優質幼兒園的輻射帶動和幫扶作用,通過集團化辦園、總園帶分園等辦園模式改革和推動建立覆蓋城鄉的學前教育“片區管理、聯動幫扶”工作機制,以強帶弱,以城帶鄉,縮小公辦民辦之間以及城鄉幼兒園之間的辦園差距,促進幼兒園保教質量整體提升。
四是以強化保障為重點,改善條件全方位“強支撐”。建立學前經費保障機制,明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撥款標準。省級統一確定幼兒園高、中、初級的崗位比例為1:5.5:3.5,將鄉村幼師納入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范圍。將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等納入省對設區市政府考評指標體系,將各級黨委、政府落實學前普及普惠發展情況,作為省級“對市督導”“兩項督導”、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重點內容。
三、堅持依法治教,奮力譜寫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當前,福建正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加快推進教育強省建設。立足新征程,將結合學習貫徹《學前教育法》,守正創新、踔厲奮發,加快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夯實建設教育強省基點,為教育強國建設作出“福建貢獻”。
一是弘揚法治精神,推進學前教育依法治教行穩致遠。抓住法律落地的有利契機,加強宣傳引導,擴大宣傳覆蓋面。組織全省學前教育工作者深入學習《學前教育法》,推進依法治教。指導各地結合傳統媒體、新媒體和互聯網技術,通過集中培訓、專家講授、座談研討等多種方式開展學習宣傳,引導正確理解適用法律。制定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廣覆蓋的宣傳策略,向社會廣泛宣傳法律精神和主要內容,推動法律向農村、革命老區、海島地區等邊遠地區延伸普及,致力實現《學前教育法》在全社會的深度普及和廣泛認同。
二是提升保教質量,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建立以保教改革為路徑、政府監管與督導評估為抓手、師資隊伍建設為支撐的發展機制。推動形成政府、部門和機構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監管體系,進一步規范學前發展。深化改革引領,鼓勵和支持各地開展總園加分園、鎮村一體化等辦園體制改革,推進學前教育實驗區建設,發揮優質幼兒園引領作用,推動區域間教育資源共享與質量提升。強化師資隊伍,建立園長與教師的分層、分類培訓體系,推動落實教師待遇保障政策,提升崗位吸引力和職業穩定性。
三是兜底特殊群體,構筑學前教育公平發展新格局。落實學前教育法公平正義精神,關注教育資源分布不均、特殊兒童受教育權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等現實問題。聚焦農村學前教育發展短板,指導各地根據學齡人口變化完善城鄉學前教育資源布局,科學配置城區和鄉鎮公辦幼兒園,依托鄉鎮公辦中心園辦好村園,構建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加強薄弱園改造提升,改善辦園條件。完善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健全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兒童資助育人長效機制。
文章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